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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律师个人实习总结范文

总结是在某一特定时间段对学习和工作生活或其完成情况,包括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及得到的经验和教训加以回顾和分析的书面材料,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律师个人实习总结,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律师个人实习总结1

20__年1月,我进入了____律师事务所实习。光阴似箭,一年的实习期在忙忙碌碌之中已经接近尾声。回顾一年前进所的第一天,拿着司考成绩单、刚从大学毕业的我满心欢喜,能够进入__X所实习,我的心中充满了感激和幸运。但是,还没有等我调整好从一个稚嫩学生向社会人的转变,工作上成倍的压力接踵而来。我如同一匹初次渡河的小马,犹豫着迈出人生的第一步时,我发现河水并不是我原先想象的那么浅。

培根说:“对于一切事物,尤其是最为艰难的事物,人们不应当期待播种和收获同时进行。为了使他们更好的成长,必须有一个培育的过程。”我国法律规定在取得律师资格证后,只有到律师事务所实习一年,实习考核合格拿到执业证后才能称得上是一名真正的律师。我知道,这一年的实习期就是国家对我们的培育。感谢__X所的无私支持与实习律师的耐心指导下,我获得了很多业务锻炼机会。虽然过程中充满的迷茫和艰辛,但在一次次的实践和总结中,在前辈门的心得体悟言传身教中,这一年我坚持了下来,并收获了很多,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诉讼类业务

实习期间,我通过参与及旁听律师所里承办的各种类型案件,比较全面地掌握了各类诉讼业务的特点,以及如何充分运用诉讼中的各种程序和权利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首先,每一个案件最先锻炼的是我的独立分析案情的能力。案情的分析是对整个案件的把握,我们要找出对我们有利和不利的情节,选定辩护思路。接着就是写质证意见,它是我们对对方的证据的意见和反驳,如果还没有选定辩护思路而直接写质证意见,就会无从下手或者写出的质证意见非常杂乱甚至会全部没有意义。我因为经验不足,会发现不了很多很重要的东西。所以之后我学会自己先写然后与指导老师的作比较,这会然我发现自己很多的缺陷和不足。

其次,提高了我的庭审能力。法庭是律师的战场,是律师价值的最大体现。经过多次庭审的参加,我认为提高自己的庭审能力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

第一、对于新律师来说,由于出庭少,在开庭时难免会紧张,所以我们要首先锻炼和提高自己的心理素质,开庭时不能怕丢脸。

第二,要不断提高自己的语言表达能力,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要多听、多想,只有通过不断的训练,才可以提高自己的能力。

第三、庭审过程中一定要专心,时时刻刻把心思放在案件上,放在法官的发问和对方的观点上,这是我们才能做出正确适当的反驳。

最后,我撰写代理词和辩护词的能力提高。在对文案工作进一步熟练后,我的指导老师开始要求我独立的做出一个案件庭前所需的整套方案,包括摘卷、案情分析报告、证据目录、质证意见表、和庭前的辩护词或代理词;然后和他的方案作比较,以对比的方式来提高我们把握案件的能力。在独立的完成几篇代理词和辩护词之后,我认为写辩护词或代理词,首先要有条理,层次分明,要用简练的语言将自己的观点完全表达出来;其次要在尊重事实、尊重法律也尊重对方的

基础上,注意自己的措辞。再次要注重证据链,要学会用证据规则来支持自己的观点和反驳对方的观点。

二、非诉类业务

实习期间,我协助所里的律师处理一些非诉类的法律业务,主要包括提供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书、各类合同的起草和审查、参与客户的谈判。

自进入__X律师事务所实习以来,我为很多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收获颇丰:(1)接待法律咨询首先一定要全面了解案情,若当事人没说清需要先问清。(2)在全面了解案情的基础上,问清当事人有哪些证据。(3)遇到自己不熟悉的问题,切莫打肿脸充胖子,忽悠当事人,我认为应该首先向当事人表示抱歉,然后实事求是的告诉当事人你这方面的法律法规不是很熟悉,需要看下法条弄清之后才能回答你,千万不要怕面子上挂不住,毕竟你是在实习阶段,当然也可以介绍另外的律师帮忙解答一下。

实习期间,我撰写法律文书能力得到提高。之前大学学习的法律文书课程,侧重的是对法院公文如判决书的学习和写作。律师的法律文书内容复杂,而且没有统一的格式,刚开始的时候我真的是无从下手。后来我学着把所里律师的各种文书统一整理了出来,按类型进行分类,现在各类文书的格式我已经基本上掌握。但是法律文书的写作内容和技巧上还需要进一步学习和完善,法言法语的运用还不是很熟练,这一方面我还需要继续锻炼,继续提升自己。

我在实习期遇到最多的是对各类合同的审查,所里律师前辈告诉

我,合同的审查是律师价值最大的体现,一名律师业务能力的最大体现,就是你审查的合同是不同于其他律师审查的。合同中核心内容就是合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约定,在修改各类民事合同时,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一定要注意权利义务条款与违约责任条款必须相对应,给对方约定了什么样的权利义务就要给其扣上什么样的违约责任。违约条款与终止条款、解除条款也要一一对应。一份审查后的合同,应该能够有效防范可能发生的法律风险,尽可能维护我方客户的最大合法权益。

参与客户的谈判,也是律师重要的工作内容之一。我在实习期间有幸参加了多次会议谈判,这对我提高自己的谈判能力提供了很好的锻炼机会。谈判是律师个人魅力的重要体现,是律师广博知识的充分发挥。谈判时一门技巧,和一项很高深的学问,你不仅仅是表达出自己的观点,关键是你怎么能说服对方而让他们接受你的观点。谈判前,我们应该与自己的客户进行深入的沟通,了解客户实质上所需要的,谈判过程中,最重要的是掌握住“度”,商业谈判通常是一种以互利为基础的协商行为。谈判的本质是妥协,谈判的艺术是把握妥协的“度”,掌握了适当的尺度,谈判才会取得预期的效果。

三、对律师及律师职业的重新认识

一年的实习期,让我深入到律师这个行业,使我从当初书本上、电视里对律师及律师这个职业的肤浅认识变得逐渐深刻。以前总以为过了司考,掌握了专业法律知识就万事大吉,后来才发现律师其实是一类实践性职业,丰富的实践经验有时会比精专的法律知识更为重要。

首先,我对律师职业的认识更深刻。经过一年的实习,对律师职

业有了更加深刻的了解和体会。律师是维护权利的职业。具体为:

(1)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3)推动社会的和谐与进步

(4)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在今后的法律人生涯中,我会将思想付诸行动,忠于事实,忠于法律。

其次,我对律师职业道德了解更深入。律师职业道德的核心在于诚信。律师诚信是律师职业道德重要的基本原则。律师宣传时,要做到规范宣传。律师收费过程中,要做到规范收费。代理案件过程中,应当保守当事人及国家秘密。办理案件过程中,要注意处理好法官、检察官、警察、仲裁员其他法律职业人员关系。

最后,我对律师执业技能感悟更深刻。最为根本的就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一切案件都要以案件客观事实和证据、以现行法律规定为准。对于案件客观事实,一定要注意证据的收集与运用,因为事实是建立在证据基础上,事实是靠证据来证明的。因此,对证据的收集、提交、运用、质证是很关键的。对于案件适用的实体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一定要研究透。对其立法目的、立法背景、立法精神,适用范围、条件等务必要吃透,对程序法律问题一定要非常的娴熟。

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来了律所才真正理解了这句话的含义。理论基础和社会实践必须结合才能干好律师这行,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在能接触到的案子中,观摩律师的办案经过才发现自己知识的匮乏和实践的浅薄。学无止境,我很庆幸能发现自己的不足和差距。在所里帮律师整理过卷宗、为案卷编码、写办案总

律师个人实习总结2

人生太短,岁月太长。无意义的叹息是无意义的。不知不觉,40天的暑假即将结束,一个多月的实习生活成了美好的回忆。在此,首先感谢辛主任同意我在事务所实习,为我提供了这个学习实践的平台;感谢李老师和杨老师的指导,让我有机会将自己的知识运用到实践中去,这种对工作的渴望成为了现实;感谢肖耀杰和赵的帮助和照顾,以及其他律师的尊重和理解,让我能愉快地度过这个暑假。

在过去的一个多月里,我学到了很多在学校很难学到的东西:做人,生活,工作,尤其是处理事务的能力,把学到的东西运用到实践中。在李先生和杨先生的指导下,我参加了三次庭审,五次外出取证,三次立案,一次参与调解,同时撰写了大量法律文书。其中法庭笔录5份,调查笔录6份,取保候审申请及担保6份,行政辩护1份,民事赔偿协议1份,民事申诉3份,委托书1份,人身损害赔偿清单2份,通知证人出庭申请书1份,民事裁定上诉1份,刑事附带民事申诉1份,诉讼财产保全申请1份。此外,我独立接受咨询近20次,涉及执行问题、离婚与解除同居、交通事故赔偿、人身伤害与工伤等。对于这一重要的人生经历和最有价值的学习经历,我做了如下总结:

第一,社会关系

作为法律服务工作者,律师的本质属性是社会服务,所以律师要处理的社会关系往往大于纯粹的法律关系。除了家庭、朋友和同事之间的基本关系之外,还应该在《公安法》的当事人、证人和监狱部门方面做出很大努力。对于商人来说,客户就是上帝;就律师而言,这些人都是神,谁也惹不起谁,谁也得罪不了谁。从更功利的角度来说,都是衣食父母。

1.家人和朋友的关系。战斗力超群的作战单位必须有扎实的后勤保障,想称霸职场的律师当然要有和谐的家庭关系和稳定的亲友关系。律师是一个非常辛苦的职业。在当事人、证人、法庭之间穿梭,时间和精力都很长。如果一个律师经常在自家后院起火,经常被家人亲戚的鸡毛蒜皮的小事困扰,总是情绪低落,怎么会有精力去研究当事人委托的案件,去接新的案子?但是,如果律师能够提前处理好这些关系,不仅可以节省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还可以产生稳定的案件来源。一举两得,何乐而不为?

2.同事关系。没有永远的敌人,没有永远的朋友,只有永远的利益。但是如果再加上一种感觉,那就大错特错了。人是一种感情最丰富的高级动物,没有感情的人几乎不存在,素食者和精神病人除外。同事关系是工作中最基本的社会关系,也是社会中最基本的人际关系之一。由于律师是一个雇员很少的职业,同事不应该仅限于自己事务所的人,而是该地区的所有法律服务人员。虽然法律明确规定同一事务所的律师不能同时代理原被告双方。但根据实际需要,同一个办公室的律师在法庭上两军对垒是很常见的。这样,这种同事关系就更复杂了。在研究所里,每个人都需要团结,和睦相处;在法庭上,他们为了客户的利益而脸红,让对方难堪。他们在事务所里通常表现出善意是真的吗?如果有,这些律师需要多少汽油;如果不是,那么虚伪有多累?但我宁愿相信他们是前者,这是所有人的共同目标。

3.与当事人和证人的关系。律师接受委托人的委托时,必须尽自己的职责,为委托人谋求最大利益,如何取得委托人和证人的信任,对律师开展工作至关重要。在实践中,一些当事人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隐瞒了一些事实,容易导致律师工作误入歧途,陷入困境。证人往往因为对某些社会关系的顾忌而拒绝作证或作伪证。这些对律师来说是非常危险的。所以,如何让当事人毫无顾忌地把事实说清楚,如何让证人放下心事,才能为当事人作证,证明客观事实的存在,体现律师的执业水平和综合素质。关于这一点,我从杨律师身上学到了很多有用的东西:(1)端正态度,端正身份,做好一切困难的准备;预测可能发生的最坏情况,并设计解决方案。(2)注意观察社会环境和生活

细节,寻找到与当事人(证人)共同的话题,抛砖引玉,进而进入主题;夹叙夹议,以聊天的形式搜集最有价值的线索。(3)换位思考,从当事人(证人)的角度考虑问题,以情动人,以理服人。

4、与公检法狱政机关的关系。从工作性质上来说,律师与警察、检察官、法官及其他司法工作人员都不是为自己的利益而奔波。尽管他们各自代表了一方利益,但这种利益只与案件本身有关,也正是这种利益冲突将这些不同职务的人联系在了一起。对于一个案件来说,无论是在侦查起诉、审理还是执行阶段,律师是介入时间最长的一种人。他们要跟与此案相关的各行政、司法机关打交道,而此过程中也常因对案件的认识不同发生一些争议。对这种情况的出现,律师无能为力,或者说是不可避免的,但如何处理又体现一个律师的水平。虽然法律规定律师应当为当事人的利益尽职尽责,但理论与实践总是有差距的。在处理这些矛盾时应该注意区分轻重缓急,最好先礼后兵,决不可因小失大,搞僵了与这些国家职能部门的关系。因为人总是有感情的,感情是会延续的,如果那样后果将不堪设想,留下的后遗症是会给律师带来长期的麻烦。

二、法律运用问题

由于我接触法律才两年,有许多课程还没有学习,加上平时学得并不太扎实,因此在法律规定和法学理论上仍有许多问题;以前又未参加真正的实践,所以在实践方面更是一片空白。就像刚来那几天一样,我似乎觉得自己每时每刻都在学新东西,接触到的一切都是新鲜的。关于法律知识和运用方面,我感触较深或记忆深刻的有以下几方面:

1、基层人民法院的法庭审理规则问题

在一个月的实习过程中,我参加刑事审判2次,民事审判1次,参与立案2次,大体看到了基层人民法院的办案实际情况。也许是我过于理想化,没有从审判实际出发考虑问题,也许这正是学生的纯真与幼稚。但无论怎么理解,问题的确是客观存在的,这是谁也无法否认的。在我印象里较深的有:

(1)基层人民法院所设立的人民法庭的管辖权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庭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规定:人民法庭根据地域大小、人口多少、案件数量和经济发展状况等情况设置,不受行政区划的限制。而在实践中又该以何为依据呢?派出人民法庭与基层人民法院内设庭之间又是怎样的关系呢?就麦积区人民法院对周边区域的管辖而言,开发区法庭、北道埠法庭、马跑泉法庭之间不以行政区划为限,那他们的管辖权又是以何为标准的呢?发生管辖权冲突时该如何解决的?不会只是你签字不管了我再管吧?而实际就是这么做的。我认为至少应该由法院院长签字才说得过去吧!况且当事人怎么知道他的案子属于哪个法庭管辖?反正我是没弄清楚,是因为法院内部自己制定的规章制度吗?还有特别奇怪的是法院行政庭怎么还在审理离婚一类的民事纠纷?待以后有时间再仔细研究了。

(2)关于法庭秩序问题。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案

开庭时书记员要首先宣读法庭纪律,可我参加的几次开庭,无论是刑事审判还是民事审判,都未发现书记员向法庭作过任何有关法庭纪律的表述,即使是随便的提醒。也许他们认为这没有必要,但我觉的这正为其它不规范行为埋下了隐患,这是其一。第二,除审判长外,其他审判人员以及公诉人员随意出入法庭。在刑事审判中,法警几乎都是老的早该退休的爷爷辈人,假如有被告人逃跑或轰闹法庭,这些人员能干些什么?不是我瞧不起这些前辈们,只是审判工作真的需要更有力的安全保障。就这样他们还比较心急,呆在法庭没几分钟就没影了,要带被告人候审或需要交换证据时,审判长法锤敲几下才能把人叫来。在民事审判中,书记员在法庭辩论阶段竟然退庭了!第三,参加法庭审理的人员几乎都没有关闭通讯工具,甚至有人在当庭接电话。这种情况你说还审理什么呀?内外随时保持联系,如何确保能法庭查清的是事实?

(3)法官自审自记现象。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还是在上面第(2)条。书记员随意出入法庭,法庭记录又不能不做,所以只能由审判员大人代劳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庭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5条规定:人民法庭审理案件,必须有书记员记录,不得由审判案件的法官自行记录。我个人认为,要是书记员或是其他审判人员确实有十分迫切的事情需要解决,法庭可以宣布休庭几分钟,这丝毫不会影响法庭对案件的公正审理,应该是可行之法。

2、执行难问题

原来在学校学习理论知识时,常从新闻报道或学术文章上看到关于一些案件的执行情况,“执行难”似乎进入标题的可能性比较大。但是还不以为然,认为那些情况只是个案,绝大多数判决应该是可以顺利执行的,而从我在所里实习这段时间遇到的情况来看,“执行难”的确是一个很值得关注的问题。

记得一天有位当事人来咨询:他因故借给村小学一笔款,后学校因没钱还债而被他告上法庭。法院很快有了判决结果:学校败诉还款。但是,因学校没钱而使得法院判决成了一张空头支票,当事人陷入无期的等待。案子放在执行庭已经4年了,可法院给当事人的答复是村小学没有帐户,也没有其他可执行的财产,要当事人自己想办法。面对这种情况,你说该怎么办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工作的规定(试行)》的相关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时:(1)人民法院有权向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情况,有权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但查询、冻结、划拨存款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2)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3)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而《民事诉讼法》第233条规定“人民法院采取本法第二百二十一条、第二百二十二条、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的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那么,人民法院依靠特别授权都无法查明的东西,怎么能让当事人自己去查清呢?难道真要当事人拿着法院的判决书去到大街上叫卖吗?艰难的诉讼道路尽头等你的将是一纸空文,在程序上正义是实现了,可当事人得到了吗?

3、频发的离婚案件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们思想的进步,现代人快速的生活节奏也导致了婚姻家庭关系的高速更新。在我在所里这段时间,几乎每个律师手里都有离婚案件,什么原因呢?以我的能力几句话也说不清楚,但我对这些案件进行了简单分类,大体有三类:未领取结婚证(同居)、领证但未共同生活、夫妻生活多年。

(1)同居关系。《婚姻法》第8条关于结婚登记的规定,是强制性规范而不是任意性规范。因此,未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法律不承认其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当然法律规定有1994年2月1日前后之分,但目前现实生活中遇到的大多数都是1994年后的情况。)对于解除同居关系,主要还是涉及两方面的问题:子女和财产。对子女问题,法律明确规定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在解除同居关系时对待子女的方法和离婚时所对应的各种情况相同。对于财产,又要看是不是有彩礼:若有,彩礼应该退还,但数额较小时可以不在退还;若没有彩礼,分清各自所得,不存在共同财产,但可以比照离婚处理共同财产的规定进行。

(2)领取结婚证但未共同生活。根据《婚姻法》第8条的规定男女双方只要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结婚登记,是确立夫妻关系的唯一的标志和法律程序。登记后,不论是否同居,或者是否举行婚礼,都不影响夫妻关系的确立。一经结婚登记,就受到国家法律的承认了保护,一方或双方都不得自行解除。即使在登记后未同居和未举办结婚仪式的情况下,一方或双方另行结婚就会触犯刑法。遇到这种情况,一方或双方要求解除同居关系的,如果双方都同意解除,可以到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交回结婚证,领取离婚证;如果是一方要求解除婚姻关系而另一方不同意的,则可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人民法院按照《婚姻法》第31条规定的精神进行判决。这时,一般不存在子女问题;但可能涉及彩礼的返还问题。


律师个人实习总结3

一年的时光,稍纵即逝。而今我的实习生涯已近尾声,在即将步入执业律师队伍的这一刻,回首过去的一年,我感触颇多。在这一年内,我的指导律师与事务所其他律师给了我一个良好的实习环境,正是在他们的悉心指导和无私帮助下,我有了较为明显的成长。回想这一年的时光,酸甜苦辣,五味杂陈,仅以此文,为我的实习生涯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

一、回顾经历

刚进律所不知道该如何着手律师事务,靠仅有的一点在法院行政庭的工作经历完全无法适用这新的工作,我就经常在网上搜索一些经验、律师成长记之类文章的来学习,并为自己制定了学习计划,比如按期写实习日志、对自己经手的每一个案件做总结等等。首先我端正了自己的态度,这一年就是来吃苦的,无论任何工作都要积极完成,并且要胆大心细,谨慎认真。

在这一年里,或东奔西走办理案件,或接待当事人,或调取证据材料,我觉得无比充实。在这一年里,我跟着老师和其他同事做了许多,从刚开始复印资料、粘贴票据、装订卷宗、查找法律条文、检索法院判例,到后来单独调查取证、陪同律师接待当事人或者解答咨询、法律意见书等法律文书,再到后来协助参与整个案件,立案、庭审或调解等等。每一件工作、无论大小,我都认真对待,我相信,我所走的每一步路都是我成为一名合格律师的必经之路,这些工作也确实使我在方方面面都得到了锻炼与提升。

通过复印资料、粘贴票据、调查取证,让我更加注重对细节的把握;通过查找法律条文、检索法院判例,让我更好地将法学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通过装订卷宗,我能全面地了解整个案件的进程,为自己以后办理案件提供了思路;在接待当事人的过程中,通过解答当事人咨询、为其提供法律建议等,提高了我的沟通能力和分析问题的能力;通过撰写法律文书,增强了我的法律思维及分析思路;通过立案、申请保全等,加深了我对案件程序的把握。通过参与庭审,我对律师参与案件审理时的举证、质证、辩论技巧都进行了直观的学习。此外,我还全程参与了一些较为简单的民事、行政案件的办理。在这些案件中,除了开庭外,几乎全部都是自己独立进行的,这些案件的办理,给了我全面的锻炼,我相信这些都为我日后执业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总结经验

在这一年的时间里,通过我的所见所感及亲身经历,做出一些有益总结,主要有以下几点。

(1)律师应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

律师的工作非常繁琐,很容易遗忘出错,因此需要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我在在部队担任连队文书,事无巨细就是连队的大管家,退伍来到法院从事书记员工作更是方方面面替法官分担,做好桥梁,这些经历让我个人有许多好的工作经验,持之以恒化为内在的习惯。当事人来咨询,做好咨询记录,以便回访;起诉状定稿前与当事人做最后确认,避免出现遗漏,或与当事人的诉求有偏差;坚持做案件进展记录,尤其是庭审日期等重要期限标重点,以防错过重要事情,另一方面则可以一目了然地清楚案件的发展;撰写法律文书多检查、改进,精益求精,外出办事带上卷宗以防对方提出额外的要求;坚持学习新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不断更新自己的知识储备,坚持做日志、案件总结,“前师不忘,后事之师”,并且“好记性不如烂笔头”,经常做总结不仅能提高我们对案件各个方面的把握,还能提高分析问题的能力等等。

(2)解答法律咨询方面的经验谈

初进律所,我也不知道如何同当事人交谈,后来陪同指导老师和律师同事给当事人做咨询多了,自己也总结了部分经验。

首先,全面了解案情,先听当事人讲,不明白的地方问清楚,最后再自己表述一遍。有些当事人分不清主次无法清楚叙述,就需要以问答的方式了解案件详情;其次,了解当事人所掌握的证据,一般律师给出意见,都是在证据的基础上。比如,在交通事故中是否需要做伤残鉴定,不仅要听当事人讲,还要看诊断证明、出院证、病历,看医院拍的片子及诊断结果;再次给出自己的建议,并提示潜在的法律风险。在法律咨询中,律师要表现出自信从容,不然很难赢得当事人的信任,尽管目前我们不能像执业多年的律师一样气场强大,但我们要做好充足的准备,才能在解答咨询时游刃有余。对于不了解的也当坦诚,可以让别的律师代为解答,或者自己利用网络快速查找答案,然后进行解答。

(3)对办案流程的总结

初入律师行业,我找不到一本书能让我了解律师的详细工作,没有一本书讲解一个案件从头到尾如何进行,这个时候在法院行政庭书记员的工作经历就帮上了大忙。通过我的总结,就以交通事故案件来说,办案流程大体是这样:见当事人,全面了解案件情况;准备证据材料,撰写起诉状,立案;提交财产保全申请书,保全财产;提交鉴定申请,法院给被告送达后,双方选择鉴定机构,鉴定机构通知做鉴定;鉴定结果出来,变更诉讼请求;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开庭,等待判决。不同的案件情形不同、不同法院程序不同,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三、对律师行业的认知

20__年弃笔从戎的我做梦也没有想到有朝一日自己会成为一名律师。13年底退出现役后机缘巧合之下来到中院工作,让原本“法盲”的我对法律工作这一神圣的职业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最初对律师的印象,是荧屏上展现的。影视剧里的律师高端大气、举手投足间都是精英范儿。经常带着公文包出现在在法庭上,然后与对方进行激烈辩论,慷慨陈词、义正言辞,把对方说的哑口无言。但是在法院见过了各种各样的律师之后,对律师有了一个初步的印象。但事实呢?经过一年的实习后,我对律师职业愈发有了一个更清晰的认识。

律师行业是一个外表光鲜亮丽。实际上十分辛苦的行业。律师为了工作,每天奔走在不同的场合里,律所、公检法、工商局、民政局法制办等,每天都在见客户的路上、调查取证的路上,找法官的路上。因为律师处理的案件都是各种各样的纠纷,所以每一件都需要调动很大的精力去处理。律师也并非将大部分时间都用在庭审上,法庭辩论只是整个律师工作中重要的一部分,但更多的工作都是在庭审之外、庭审之前。律师的时间看起来是自由的,实际上非常不自由。律师的工作时间和生活是分不开的,因为你不知道什么时间,你的当事人或者其他咨询的人就会打来电话,你就不得不立马投入工作中,处理事情。所以律师这个行业是一个很有挑战性的行业,选择了律师行业,你也就选择了高难度、高强度的工作。它考验你为人处事的能力,考验你分析判断的能力,考验你沟通协调的能力,考验你应对压力的能力。但正因为它的挑战性使他魅力无限,所有的律师都为能够成为一名优秀律师而骄傲,都为能赢得当事人的信任而自豪。律师手里面的卷宗就是我们的战绩,如同战士手中的勋章,是律师的价值所在。

另外我对律师职业道德了解更深入。律师职业道德的核心在于诚信。律师诚信是律师职业道德重要的基本原则。律师宣传时,要做到规范宣传,不能和其他商业广告一样作夸大宣传。律师接受委托时,不能恶意竞争,抵毁同行;不能大包大揽、打包票,承诺做不到的事代理案件过程中,应当保守当事人及国家秘密。办理案件过程中,要注意处理好法官、检察官、警察、仲裁员其他法律职业人员关系。每一个律师都应当培养良好的执业道德,坚守执业底线。

最后,我对律师执业技能感悟更深刻。最为根本的就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一切案件都要以案件客观事实和证据、以现行法律规定为准。对于案件客观事实,一定要注意证据的搜集与运用,因为事实是建立在证据基础上,事实是靠证据来证明的。因此,对证据的收集、提交、运用、质证是很关键的。对于案件适用的实体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一定要研究透。对其立法目的、立法背景、立法精神,适用范围、条件等务必要吃透,对程序法律问题一定要非常的熟练,在这一年的实习中,我也认识到自己存在许多的不足之处,比如法律知识掌握的不够全面,也没有自己特别专、精、尖的领域,遇到不了解的法律问题会不知所措。在与当事人沟通方面,还不能很好地把握当事人的心理,沟通方面的技巧有待提高等等。未来还需要继续从各个方面锤炼、完善自己。

四、对未来的展望

实习生涯马上结束,按照要求提交完材料面试以后就可以申请执业,正式成为一名律师了,我对未来充满信心。在以后的道路上我将秉持初心,立好德、办好案、做好人,坚定社会主义法治理想信念,为法治社会建设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持之以恒学习专业知识,有针对性的研发、培育自己的产品,争做行业先锋,树立自己的品牌。也将始终保持旺盛的战斗力迎接一个又一个挑战,真正的将自己所学应用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上来,实现自己的价值。

再一次感谢我的指导老师、律所里的其他同事,谢谢你们给予我无私的指导和鼓励。短暂的实习生涯即将结束,我将重新踏上新的征程,继续努力,为成为一名优秀的律师而不懈奋斗!

律师个人实习总结4

20__年的4月10日,终于如愿以偿的从专职助理转成了实习律师,从宁波市司法局门口出来,手里握着三分欣喜与七分沉重。

欣喜的是你与理想更近了一步,沉重的是未来的考量与责任。从拿到实习证至今已经大半年过去了,律师这个行业,只有每天在里面,才能品尝这里的酸甜苦辣。

律师是个需要责任感的职业。当然每一个职业都需要责任感,但律师的责任感总是在黑白之间打转。你在衡量各种利益考量时需要心里的一杆秤,这一杆秤,挑起矛盾、纠纷、诱惑、利益等。天平的中央肯定不是空无一物,而可能是让你郁结难解的责任感。律师通过其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获取其在社会生存与发展的资源,其不是社会正义的化身,也不是为了维护社会正义而存在的,其存在的意义在于通过其专业的法律知识和技巧,帮助当事人在如今越来越纷繁复杂的法律规范中,找到当事人最大利益的切合点,简单说,律师是为我们当事人在法律容许的范围内争取最大利益而存在的。律师不是法院,不强调公平、不强调正义。但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心里的这点责任,什么应该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应当做,什么勇于做,都是需要这点责任感去衡量的。

律师是一个需要耐心与毅力的职业。持之以恒是一种特质,不是每个人都要有,但是优秀的律师他必须有。什么事情都不可能一步登天,一蹴而就,看到我们浮躁的.社会圈、律师圈,更要知道自己的定位,把自己放在哪里,是什么样的,如何的,更加的重要。一个事情,你能为他付出半生的努力,这件事肯定给你应当有的。保持一种小而大的耐心,不浮躁、不焦虑、不懈怠,便是通往目标的捷径。

作为一个新近的年轻律师,可能手头的案源少,经验不多,但是对待每一个案子,所要表现的恒心,肯定是需要比常人更多。他需要从一点点的细节里面累积。特别是办理劳动争议,交通事故赔偿纠纷等案件,劳动争议的案件,可能将面临劳动关系认定、不予认定劳动关系的行政诉讼,工伤认定,工伤鉴定,甚至都还要经过法院一审、二审,可能法律关系简单,但是法律程序不简单。对于劳动关系,都是劳动局仲裁前置,使得原本简单的案子,增加了需要的程序。一个案子办下来,可能长达两年,也可能没有拿到很多的赔偿款,可能律师费不多,但这其中也不能懈怠,不能分心,需要更大的耐心。年轻律师想做好真的很难,需要有很强的忍耐力,能耐得住两到三年的寂寞、煎受穷困潦倒的生活的折磨,更加重要的是要勤,勤为所里所有的律师义务打杂、勤学习法律知识、勤请教所有同行、勤动脑开拓一切可能的案源、抓住一切可能抓住的机会,只有这样才有成功可能的那一天。

律师是一个需要强大专业知识的职业。律师每天面临的都是解决他人的纠纷,当心里没有知识时,面对当事人,任何答复与论据都是苍白无力的。强大的专业知识,对个别领域的法律规定,社会政策,事件、相熟于心,在庭上,可以找到更多有利的论点,论据。多读书、多看书、多历练可以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蓬发更多的思路、方案等,以往而无不利。年轻律师可能经验很少,知识都是书本上累积的,理论上的知识与实际可能有些差别,没有强大的实践操作能力,在办理案件中会发生很多意想不到的意外,使得案子如履薄冰。

律师是一个需要谨慎细心的职业。别仅仅瞧见律师外表的光亮,内里却需要太多的东西去支撑,好比细心的工作,证据的调取,法庭辩论的准备,诉讼证据的提交。很多人都认为律师是靠嘴吃饭,其实律师最为大量的工作却是文字工作。在律师的业务中,非诉讼类的业务基本上都需要靠文字来完成。就诉讼类案子来说,也有大量的文字工作,比如起诉书、答辩状等,好的起诉状和答辩状能让法官一目了然,当然文字基本功不是一天两天能提升的,只能在实习中多注意体会指导老师在诉讼文书中的用语,以便在法律文书中尽量使用规范的法言法语。可能一点点的疏忽,都能让万顷的大厦毁于一旦。比如在案件办理中,证据上可能需要一个字一个字的梳理,深怕证人说的一个字,被告人说的一句话,就可以让细枝末节的东西变成最大的障碍。法庭辩论时候的对方说的细节,需要用笔头写下来,这样以便针对对方的证据作出及时、相应的反驳,以防失去最恰当的机会。

律师是一个需要勇气的职业。律师需要有质疑法院、检察院、公安在办理案件程序中出现的各类问题,他可能犯众怒,可能惹得法院面子不好看,但这都是律师执业的一部分。

律师接受当事人的委托,以当事人的利益为优先考虑,不能前怕狼后怕虎,不能瞻前顾后,不能怕事,有些事当断则断。当时,这不是说律师应当挑事。在实习过程中,也遇到过可能因为强大的利益集团,而望而却步的案件。觉得案子难,可能是一些上访户或者年代太久的案子,里面涉及到的程序存在巨大的差异,作为律师面对这个有选择是否接受案子的权利。但律师要勇于办理该类的案子,可能没有很多报酬,没有既得的利益,但难度大的案件中,可能包含更多的价值。

我们可能都是抱着朴素的正义感,抱着获取一个帮助弱势群体的能力的想法闯入了律师这个行业,但真的进来了,又怎么是正义这个词就能支撑的。我总是说我喜欢律师这个职业,不喜欢律师这个行业,但这由不得我们去选择。所有的经历是我们的财富,所有的付出,可能会撑起明天的以这个片天空。立法者每天都在绞尽脑汁如何让法律能正义、公平,如何有效的执行,我们这些坚守法律的人,每天都在想着法律能帮着我们做些什么,给予什么。虽然前路可能崎岖陡峭,但你发现你背后的信仰法律一直在,就能让你不怕冷雨,不惧寒风。

律师个人实习总结5

自从20__年9月至20__年1月,六年半的法学专业学习以及其间在法院实习的经历让我爱上了自己所学的专业。20__年我顺利通过了司法考试,这也意味着敲开了法律职业的大门。

20__年x月经过几次面试后,我最终选择在一位有着十几年执业经历的律师身边做助理。最初几天我主要通过电话营销方式联系并预约潜在客户,随后接受指导律师交代的写书任务。我以平均每天两个专题的形式做着写书的工作,直至20__年x月__日该书基本定稿,我与指导律师合作撰写的这本书最终于20__年x月由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出版发行,书名为《银行借款合同风险管理》。虽然拿到正式图书时意外的发现没有我的署名,但我依然珍惜自己的这份来之不易的劳动成果。

担任律师助理3个半月后,我取得了《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在这之前我辅助指导律师办案及出庭都使用律师助理的身份,此后与指导律师一起担任委托代理人则采用实习律师的身份。实习期间,我参与办理的案件主要有:赵卫与上海爱迪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及民间借贷纠纷案、王丽佳与高智博其他所有权纠纷(婚前房产纠纷)案、李洪华律师诉80家政府信息公开案、上海三萌实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上海苑园钢结构材料有限公司与上海富跃实业有限公司票据纠纷案、张帆与北京中投视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劳动争议纠纷案、上海天丽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与姜艳芳劳动争议纠纷案、朱跃明与立信会计出版社有限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上海明鸿中小银行培训中心与立信会计出版社有限公司著作权合同纠纷案等等。

通过办理各方面案件的经历,我掌握了撰写法律文书的基本技能,积累了参加庭审的实战经验,锻炼了与各部门协调沟通的能力,最重要的是与办案当事人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所有的这一切都将成为我今后从事律师执业的无形财富。

在参与办理这些有偿法律服务的同时,我在110法律网站上注册为会员,利用平时工作之余免费解答公众的法律咨询问题以及一对一咨询问题。通过对每一个问题的解答,我深知自己在校所学法律知识的微薄。为了能够准确解答每一个法律问题,我特意购买了几本我感兴趣的专业书籍,包括《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律师业务》、《劳动争议仲裁实用手册》、《中国人身损害赔偿政策与法律实务实用工具箱》以及《最新法律大全》等等。尽管有了专业书籍的知识保障,但在过去短短的一年实习期间,我的实际办案数量并不多,实务经验还很欠缺,

这些都需要我在今后的执业生涯中慢慢摸索与积累。

能够从事律师行业是我一直追求的梦想,虽然这份行业对于年轻执业律师具有很强的挑战性,同行间竞争压力很大。但我相信只要坚持自己的奋斗目标,将自己的所学所知逐步运用于实践,切实维护每一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想我今后的人生将会变得更加充实而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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